监控中心是全天候安全防范的报警中心,为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预防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坐班制。
二、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;严禁空岗、脱岗、睡岗。
三、值班人员严禁吸烟、会客、打扑克、下棋和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工作的活动;严禁酒后上岗。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入监控中心。
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值班登记制度,交接班时必须做好设备清点和清场交接工作。
五、如有临时停电,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,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六、如有特殊情况需参观监控中心的,须经主管副馆长批准。
七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,防止出现差错,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。
八、不得随意在主机上安装、运行其他软件、严禁私自上机使用非监控中心软盘、严禁玩计算机游戏。
九、严格遵守操作等级权限规定,不得私自更改权限。
密切注意设备的工作情况,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、维护,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。发现异常情况,立即报告有关领导。
十、非技防人员严禁操作机器设备。 |